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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加强煤炭露天开采及灭火工程二次扬尘污染治理
内蒙古新闻网  11-04-14 16:37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日前,记者从乌海市环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煤炭露天开采企业及灭火工程二次扬尘及矸石自燃的监督管理,控制露天开采造成的污染,乌海市环保局制定了《乌海市煤炭露天开采及灭火工程二次扬尘及矸石自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实施细则》,明确9项措施,协同煤管部门、各区政府、各区环保局,全面开展煤炭露天开采及灭火工程企业二次扬尘及矸石自燃专项整治。

  据了解,乌海市环保局要求各企业要进一步巩固完善排土场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煤矸石自燃,加强煤矸石着火点和采场火区的治理。各区政府要在2011年5月底前完成矿区公共道路的建设,各企业要完善维护矿区道路的硬化及路面平整,根据本区制定的道路扬尘整治实施方案,配置洒水车用于道路洒水降尘。并加强固定堆煤场治理,按规范建设防风抑尘网,在防风抑尘网内设置喷淋设施。煤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在生产前全部将穿爆打眼机改为带有捕尘装置的穿爆打眼机,控制并减少打眼时扬尘污染。矿区内运输及作业车辆的排气筒由向下改为向上或平行排气,减少地面的二次扬尘。环保部门还要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对无相关环境治理措施的,除按标准征收排污费外,还另外加收排污费。煤管和公安部门都应严格按照煤矿采煤设计能力按月核发火工品,不得超量核定、超量核发。(内蒙古新闻网 曹静)

[责任编辑 曹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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