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可以通过网络和写信方式推荐候选人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评选推荐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文明办字[2011]23号),即日起,内蒙古自治区正式启动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群众可以通过网络和写信方式推荐候选人。
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分为5类,即“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全国诚实守信模范、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全国孝老爱亲模范”。
各盟市活动组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部队系统向军区政治部或总政治部推荐候选人;各盟市均可接受推荐的部队官兵及各行业候选人。广大群众和部队官兵也可直接向全国活动组委会、自治区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各地将把推荐工作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结合起来,对入选“中国好人榜”的人物可优先推荐。
据悉,自治区已成立了“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组委会”,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军区政治部、总工会、团委、妇联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文明办综合处,负责评选推荐活动的日常工作。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471—4812718,传真:0471—4811633。(赵文萃)
关于评选推荐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