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兴安盟新闻 正文
突泉县机构改革干部调整零举报
内蒙古新闻网  11-04-21 09:09 打印本页    转播到腾讯微博
 

  今年以来,突泉县立足县情、创新方法、统筹实施,撤乡并镇、政府机构改革、乡镇党委换届三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乡镇撤并、机构重组平稳过渡,干部调整实现零举报。

  设置科学合理,确保区域机构符合发展要求。按照上级总体安排,突泉县在乡镇布局调整中由6镇6乡调整为6镇3乡,在县直机构改革中由原来的30个政府部门调整为26个。政府机构改革做到了机构设置不突破规定限额、人员编制不突破上级核定的编制总量、干部配备不突破规定的领导职数。

  政策全面覆盖,切实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在实际操作中,突泉县成立换届人事安排、换届组织、严肃换届纪律和换届指导检查等工作组织,对所有乡镇进行“一对一”全程指导检查,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突出问题和考察人选有问题的举报限时办理,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

  立足干事创业,积极打造务实创新干部队伍。突泉县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首先对正副科级干部拟任人选进行民主推荐,经征求各方意见后,对调整的干部进行投票表决。最后根据干部个性特征、工作实绩和社会评价以及工作结构和需要等,尽可能做到搭配合理、优势互补,从而实现工作效率的最大化。(记者 胡日查 通讯员 李春雨)

[来源: 内蒙古日报 责任编辑: 刘宇峰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