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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兴安盟原创歌曲作品大赛的启事
内蒙古新闻网  11-04-21 10:07 打印本页    转播到腾讯微博
 

  为了向全盟人民展示兴安盟文化艺术事业的崭新成果,深入推进文学艺术创作年活动,为建设美丽富饶新兴安提供良好的文化条件,特决定举办兴安盟原创歌曲作品大赛。

  本次大赛由兴安盟委宣传部、盟文化局、盟文联主办,兴安盟音乐家协会承办。

  大赛宗旨是:唱响兴安原创歌曲,打造兴安文化品牌,推出兴安本土明星,繁荣兴安文化市场。出新作品、出新人才,加快发展兴安文学艺术事业。

  作品要求。1、作品要贴近兴安盟实际,具有浓郁的地域风格、民族特色和强烈的时代气息。充分反映兴安盟的壮美风光、人文景观、风土人情、经济社会建设成就和人民群众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2、歌词内容健康向上,优美精练,曲调流畅动听,通俗上口。作品力求简捷明快,既要有艺术性,又要有群众性,易学易唱,便于流传。3、参赛作品采取独唱、对唱、重唱、齐唱、合唱、组歌均可。鼓励内容、题材、风格、形式创新。

  参赛范围。盟内外作者均可参赛。参赛作品必须是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10月1日创作的原创歌曲。

  评选事宜。征集工作结束后,主办单位将组织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确定入围作品15首。

  奖项设置。对于入围作品,将聘请知名专家进行评选,确定一、二、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1万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7千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3千元;优秀奖9名,各奖励2千元。同时对获奖作者的作品颁发荣誉证书。

  稿件要求。记谱(简谱)工整,文字清晰。歌词、歌曲作品纸质版一式7份,歌曲录音光盘(CD)2份,并附作者百字简历一份。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光盘)。来稿词曲作者如涉及著作权、署名权等问题,由作者自负。

  报送方式。1、报送时间。从即日起至2011年10月1日结束,邮寄作品以当地邮戳为准。2、送达或邮寄地址有两处,一处是兴安盟图书馆四楼,联系人:兰金慧,电话:13624897388。另一处是兴安盟群众艺术馆(兴安礼堂北侧),联系人:任家荣,电话:13948238778;阿古拉,电话:15004822665。邮编:137400。邮寄作品要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参赛作品”字样。(世联)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兴安盟频道 责任编辑: 王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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