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乌兰察布市环保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2011年国务院九部门联合召开的《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对全市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管,确保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乌兰察布市日前成立专项检查组,深入部分旗县市区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由乌兰察布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利平任组长、副局长冀高亮任副组长、机关有关科室科长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成专项执法检查组,深入部分旗县市区重点对重金属排放企业、高载能企业、矿山企业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具体落实各大企业是否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环保手续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等内容,进行逐项检查整改,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检查中,检查组坚决按照“六个一律”加大执法力度: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资质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坚决做到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使环境执法监管水平再上新台阶。(内蒙古新闻网 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