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秀梅
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就明确提出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当前,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对于促进社会管理建设与创新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党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从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坚持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和谐,坚持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的切入点,担当历史赋予的重任。
一、充分认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我国战略机遇期、改革关键期、矛盾多发期并存,社会转型、经济转轨和企业转制力度加大,企业与职工之间利益矛盾的显现化将难以避免,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已成为一项紧迫的社会工程。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到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必然要求,是促进职工队伍稳定与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经济权利、民主权利,实现企业的良性发展和劳动者的全面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当前,劳动关系复杂化、多样化、市场化进程加快,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逐渐增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任务紧迫、艰巨且复杂。工会推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就是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过程。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会要紧紧抓住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强源头维护,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以职工为本的理念,依法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和谐的劳动关系可以使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调动,企业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职工实现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职工群众,从根本上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组织引导职工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建设、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承担着重要任务。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本质就是协调社会关系,我们要正确认识劳动关系现状、性质和特点,坚持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利益关系协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和处理企业与职工的劳资矛盾,促进企业与职工的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二、坚持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和谐
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对工会组织提出的明确要求,各级工会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正确理解中央对当前形势的科学判断,把握工会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找准工会组织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着力点,加大维权力度,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努力推动职工群众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一是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动模范崇高精神,引领广大职工争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行动楷模。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是激励广大职工建功立业的强大精神动力。工会组织要坚持用劳模的崇高理想凝聚职工,用劳模的先进事迹感召职工,用劳模的高尚情操陶冶职工,用劳模的进取意识引领职工,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职工,坚定理想信念,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共同的思想基础。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全面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科技进步和创新对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作用。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引导广大职工把实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目标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为推动科学发展积极献计出力,为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建功立业。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与创新,认真履行维护基本职责,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工会参与社会管理、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工会组织在维权实践中创造了许多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目前,我区所有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及2万多家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自治区工会已基本形成盟市、旗县(市区)帮扶中心、街道(乡镇、社区)帮扶站的三级帮扶工作网络体系;创建工人先锋号,送温暖、金秋助学、阳光就业行动等已成为工会工作品牌;全区上下建立了工会与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和职工法律援助制度等,维护职工权益机制逐步完善;广泛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共建先锋号、创新促发展”主题竞赛活动;依托党工共建,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把提高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以及困难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作为主要协商内容,以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引导各类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建立工资分配共决、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目前,全区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全部签订了集体合同,建立工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签订集体合同24541份,签订工资集体协议13302份。当前,各级工会因应新形势,准确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任务,进一步明确推动科学发展的立足点,进一步找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切入点,继续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继续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把以职工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贯穿到工会的各项工作中,真正使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与创新的过程,成为为职工群众谋福祉的过程。
三是着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工会组织要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工会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工会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工会干部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好职工群众工作的能力。各级工会要围绕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和调处等环节,努力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做到最基层、第一线,把职工的权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以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为载体,不断创新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最广泛地把包括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进一步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要建立健全服务职工群众、联系职工群众的制度,把党政是否认可、职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会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努力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开放共命运、与党和职工群众心连心的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时代赋予工会的光荣使命。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落实“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企业工会工作原则,加强职工权益维护机制建设,以维权促维稳,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促进职工队伍稳定与社会和谐。(作者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总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