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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档案系统确定今年为“法制建设年”
内蒙古新闻网  11-04-27 11:28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兴安盟档案局日前召开2011年全盟档案工作会议上确定今年为全盟档案系统“法制建设年”。

  2010年,在全区档案事业综合评估中,兴安盟荣获了内蒙古自治区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先进地区称号;在档案馆升级测评中,盟档案馆晋升为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乌市、前旗、突泉县档案馆晋升为国家三级综合档案馆;盟档案馆搬迁新馆并及时开馆投入使用,举办了“珍档荟萃”展览,被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档案信息化建设上取得了较大进展,逐步缩小与区内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档案资源建设成果丰硕,各种类型、各种载体档案不断丰富,馆藏结构得到进一步充实;家庭档案建档和视频档案采集等创新工作,在全区同行业中领先;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起步年,被定为全盟档案系统“法制建设年”。全系统将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档案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盟委、行署的中心工作,全面实施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加强档案馆库建设,扎实推进档案基础工作,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法制建设,推行档案年检,充分发挥业务监督、指导作用,注重抓好民生档案,拓宽档案服务领域,延伸档案服务深度,更好地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依法依规加强业务指导监督工作,侧重抓好重大项目档案和民生档案监督指导工作,实行档案年检制度,提高全盟依法治档管理水平;二是围绕馆库建设、资源建设,全面加强基础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丰富馆藏,提高承载能力和查阅利用服务水平。三是着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大硬件和软件投入,围绕“三网一库”建设,推动数字档案馆建设工程。四是加强机关建设和队伍建设。(杨基伟)

[责任编辑 刘宇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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