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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出游防“陷”攻略
内蒙古新闻网  11-04-29 12:38 打印本页 来源: 包头晚报  
 

  “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出行旅游日益火暴。在此,记者提醒想出门旅游的市民,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谨防各种陷阱。

  合同条款认真看

  案例:青山区的王女士刚从上海回来。据王女士介绍,她和同学一起在东河区的一家旅行社报名参加了上海—南京6日游,当时收费1450元,旅行社曾让他们签了一份合同,但当时他们谁都没细看合同内容。到了上海后,旅行社又提出要多收700元费用,导游出示了当时的合同,合同上一个不起眼的条款后面写着:1450元仅包括飞机和食宿费用,其他费用另外收取。王女士一行人只得交了费用。

  提醒:旅行者要慎重签订旅游合同,一定要将日程安排、食宿条件、就餐和交通标准等内容加以明确,每一条款都要认真阅读并不断与旅行社探讨,遇到有可能产生歧义的内容时,一定要“较真”,必要时在合同补充文本中予以说明。

  行程安排要留意

  案例:去年8月份,市民周女士在八一公园附近的一家旅行社报名参加了新疆游。一路上,周女士对旅行社的很多做法提出质疑。比如,游客晚上8点才下火车,吃过晚餐已近晚上10点,旅行社将大家带到当晚计划中的一个景点“火焰山”,“到处黑乎乎的一片,根本看不清楚火焰山到底是什么样子。”周女士气愤地说。

  提醒:参团旅行前一定要让旅行社出示行程表。很多旅行社在制订行程时普遍存在这些问题:首先,行程安排模糊,行程表中未标明出团、返回的时间和沿途吃住点的酒店名称、就餐和入住时间、当地有哪些可以安排的自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等,这就给旅行社、地陪导游留下很大的自由安排、随意更改行程及服务标准的空间;其次,行程安排不合理,坐车和购物的时间长,实际游览时间短;各景点时间松紧不合理,著名景点安排的时间太短,许多景点往往被潦草带过。

  名胜景点少购物

  案例:今年3月份,市民党先生出游云南丽江,除了参观景点外,导游带着游客专门去各个购物点购物。党先生买了两只玉镯、一款玉质貔貅,分别价值8000元、10000元和12000元。回来后,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党先生看到一位朋友的质地、款式相同的貔貅,不到4000元,党先生大呼上当。

  提醒:导游带游客购物,赚取提成已经成为潜规则。专家提醒广大游客,购物时特别是购买贵重物品时,一定要理智和谨慎,并索要有效的购物凭证。若在旅游景点购物,尽量购买价格便宜的纪念品,不要购买贵重商品。(记者 李灵燕)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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