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管理食品工业行业
国务院批准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指出,工信部具有食品工业行业管理职责。
主要职能:一是制定合理科学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进一步完善食品工业行业标准,指导企业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和监测网络以及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二是推进食品工业企业生产者诚信体系建设,以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法律意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指导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四是加强食品行业相关基础信息的统计和监测,建立食品工业质量安全、产品进出口动态的监测和预警机制等。
在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中,工信部和质检总局的监管对象都是食品生产企业,但是监管的方式和重点则有所区别。如果说质检总局的监管方式主要是监督抽查,那么工信部的主要监管方式则是管理指导。
工商部门:监管流通环节
国家工商总局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下设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其准入职责包括“先证后照”,即负责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再对有许可证的经营主体颁发营业执照。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流通环节即市场上销售的食品均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管。但据记者了解,目前市场监管职能有所交叉的是,市场上销售的初级农产品如肉、蔬菜、蛋、水产品等按照《农产品质量法》由农业部门监管,即由农业部门抽查质量,工商部门只能根据农业部门的相关通报进行查处,无权抽检。《农产品质量法》先于《食品安全法》于2006年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