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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本身无罪 祸在过量超标滥用
内蒙古新闻网  11-05-06 09:25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日报  
 

  食品添加剂真的是“洪水猛兽”?是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罪魁祸首?为了让市民正确认识添加剂,5月3日,记者采访了从事30多年食品卫生工作的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王齐田。

  “自从2006年发生在鸭蛋中添加苏丹红的事件后,消费者从心理上将食品添加剂列入了‘黑名单’。其实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主体不是食品添加剂本身,而是食品生产制造者对食品添加剂的滥用和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王齐田说,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门槛低,企业的规模较小,出于市场竞争的需要,其生产的食品就要刻意迎合广大消费者的口感、观感,这些食品生产企业技术力量薄弱,对食品添加剂的应用比较随意,从而引发各种食品安全问题。

  “那些苏丹红、三聚氰胺等导致‘毒祸’的添加物并非是食品添加剂,人们把违法添加物与食品添加剂的概念混淆了,食品添加剂成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替罪羊。”王齐田介绍,对于现代食品工业而言,食品添加剂必不可少。食品添加剂只要在国家标准范围内添加是合法的、安全的,但由于一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随意使用食品添加剂,再加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添加剂的抽检范围较窄,难以对遍布城乡的小企业、小作坊进行监管,从而导致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

  据了解,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两个规范,一是必须是国家认可的生产企业生产,符合国家标准;二是添加剂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禁止滥用、超范围使用的现象。

  王齐田认为,诚信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基石,全社会都要加强诚信体系的建设。面对现在食品工业发展速度快,而相应的标准检验方法滞后的现状,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要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打击一定要狠、要严。只有提高违法成本,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记者胡芳)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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