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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督查组检查乌兰察布市“两个文件”落实情况
内蒙古新闻网  11-05-06 11:13 打印本页 来源: 乌兰察布日报  
 

  4月27日,以中央政法委中央司改办、政法研究所副所长曹俊为组长的中央政法督查组一行,在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赵吉瑞的陪同下对乌兰察布市贯彻落实中央“两办4号文件”和“政法48号文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乌兰察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忠,政府副市长纪强陪同检查并出席座谈会。

自《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投资保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即“两办4号”文件后,乌兰察布市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市和旗县两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

  在收到中央政法委、组织部、编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的若干意见》即“政法48号文件”后,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市委政法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各旗县市区及各相关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旗县政法委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市政法委还专门抽组人员深入部分旗县,通过走访相关部门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专题调研,掌握第一资料,为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奠定基础。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对贯彻文件精神高度重视,一些旗县党委政府紧密结合正在进行的党委换届工作,积极研究政法委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听取汇报后,中央政法督查组又深入到凉城县,先后对该县的看守所、人民法院、六苏木镇司法所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督查组对乌兰察布市贯彻落实中央“两办4号文件”和“政法48号文件”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希望我市下一步要加强调研,细化工作,抓住重点,明确方向,以更好地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张雁龙)

[责任编辑 曹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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