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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支持禁烟令 部分场所执行打折扣
内蒙古新闻网  11-05-06 16:28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一个社会越文明,它的烟草消费占公民日常消费的比例越低,烟民人口比例越低,社会对吸烟行为的容忍度越低……

  令人遗憾的现状是,烟草消费水平的提高在相当程度上被视为生活质量的提升;在某种情况下,社会地位需要依靠烟草档次来彰显,例如曾见诸报端的天价烟、裸烟……这是与文明进步的巨大反差。

  5月1日起,根据卫生部令,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记者调查发现,市民对禁烟令表示极大支持,认为前景乐观,但是全面实施并由此达成控烟的社会共识需要一个长期过程。同时,公共场所控烟措施需更加给力。

  火车站候车室烟民不少

  5月4日下午,记者来到呼和浩特火车站售票厅,环顾四周,在一个角落看见一名中年男子在吸烟。在售票窗口前,一名年轻男子买完票后,从排队人群中走出后,立即点着一支烟,吸着烟走出了售票厅。

  在第一候车室,“禁止吸烟”和“请勿吸烟”的提示牌很显眼。但3名男子对此熟视无睹,旁若无人地吸着烟。正在吸烟的54岁的赵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人,常年在外打工,前几天得了感冒身体不适,向工头请了假,回家休息几天。他吸烟已经好多年了,吸烟成了一种习惯。在候车室里,工作人员走过来时他就把烟掐灭,等他们走了他再点上。

  呼和浩特火车站工作人员崔女士告诉记者,如果看见在候车室吸烟的乘客他们一定会劝阻。“禁烟令”发布后,在候车室吸烟的人比以前少。

  从火车站离开后,记者来到长途汽车站,在候车室里,记者没有看到吸烟者。

  网吧依旧是吸烟重灾区

  当日,记者来到昭乌达路赛罕区医院附近一家小型网吧,进门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烟味,上网的人很多。记者没有在该网吧看到任何禁烟标志,便问工作人员是否知道“禁烟令”,他表示知道,看见吸烟的人就会过去劝说,让他们把烟掐灭。

  记者又来到位于昭乌达路的内蒙古大学对面一家大型网吧,该网吧醒目地设置了禁烟标志——“本网吧禁止吸烟,如有吸烟者立即强行下机,谢谢合作!”网管郭女士说,她看到吸烟的人就会劝说,说的次数多了双方还可能会发生争吵,对于这样的情况她很无奈。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几个网吧,有的网吧没有设置禁烟标志,有的网吧设置了禁烟标志但是管理人员并不严肃劝阻吸烟者。

  医院也有控烟死角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在门诊大厅内,记者看到有“禁止吸烟”的标志牌。记者在大厅转了一圈,没有发现吸烟者。不过,在医院的休息区和楼梯间,记者还是看到了正在吞云吐雾的吸烟者。

  在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楼梯间,一名男子很自然地吸着烟,吸完烟后回到病房。“到医院来看病的患者和家属很少有吸烟的,医院的楼梯间和卫生间相对隐蔽,他们躲在那里吸烟,不容易被医院工作人员发现。”该医院一名清洁工对记者说。

  小餐馆禁烟有点难

  当日中午,在小餐馆颇多的新建东街,记者发现一个普遍情况,那就是禁烟令成为一纸空文,大多数小餐馆连禁烟标志都没有。一名小餐馆老板告诉记者,禁烟许多时候会得罪顾客,他不愿意这样做。某餐馆老板娘张女士对记者表示,她不知道有禁烟令这回事。

  市民:控烟是长期任务

  对于禁烟行动,一些市民向记者表达了看法。

  记者见到李大爷时,他正在农大北门公交车站牌下一边等公交车一边吸烟。得知记者的采访意图,他说自己吸烟几十年了,一时半会儿不可能戒掉,但是很支持控烟政策,在公共场所也会遵守这个规定。他希望自己能够做到逐渐减少吸烟量,也希望公共场所能多设一些吸烟室,让像他一样的老烟民有吸烟的地方。

  许多女性市民对记者表示支持禁烟令,希望公共场所严格禁烟。在呼和浩特市某事业单位工作的王颖说:“我最烦别人吸烟,尤其是在办公室内。我的邻桌同事是一个老前辈,他离不了烟,一开始工作的时候,我就忍着每天被烟呛得滋味,时间长了,我知道了前辈的这个特点,每次她吸烟我都借故出去一会儿再回来。在中国,控烟政策越严厉越好。”大学教师徐女士经常受到二手烟的困扰,禁烟令让她看到躲开二手烟的希望,她还希望重罚公共场所吸烟者。

  市民普遍认为,控烟是一个长期任务,但是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烟草消费将会降低到一个社会可以容忍的程度。

  落实难或使禁烟令成空文?

  记者在采访中听到的最多话语就是“我们没有处罚权,无法罚款”。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禁烟令并未对违规吸烟的处罚做出规定。

  内蒙古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周景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卫生部门有实施细则,但细则中没有具体处罚措施,那么禁烟令在执行的过程中必然会打折扣,起不到预想中的禁烟效果。

  针对公共场所禁烟效果不乐观的情况,呼和浩特市健康教育所张所长表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卫生部令,公众对细则在重要性和强制力的认识还需加强;此外,公众对吸烟危害和控烟的认识和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

  记者了解到,1998年呼和浩特市就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简称《规定》)。《规定》要求图书阅览室、礼堂、陈列室、会议室、室内体育馆及游泳池、客运汽车、缆车、出租车、电梯间、密闭式铁路列车及其他各种密闭式公共运输工具等十类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五类场所部分禁烟。2008年,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又对《呼和浩特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做了修改,其中新增的第三条明确规定以下场所除吸烟室外,不得吸烟:1.影剧院、录像厅……2.酒店、宾馆、200平方米以上的商店;3.非密闭式的铁路列车及轮船;4.火车站、机场的售票厅及旅客等候室;5.其他可以设置吸烟区的公共场所。

  内蒙古健康教育研究所健康教育室的李副主任说:“今年卫生部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我国禁烟工作的一大进步,虽然《细则》有了明确的监督主体,但是没有对处罚细节做出具体规定。一部法规的出台关键要落到实处,否则,全面禁烟的规定可能就会成为一纸空文。我区的禁烟细则还没有出台,下一步我们将协助各部门出台有关我区的在公共场所的禁烟细则,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公共场所真正实现无烟环境。”李副主任表示,控烟需要一个教育和规范过程,尤其在餐馆,人员流动性大,要明确规定处罚措施难度太大。虽然从1993年起,各地开始颁布一些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但大多数法规内容限定模糊,执法主体不明,执行力不够。此外,吸烟者行为的改变也需要一个过程,这些都是导致禁烟不理想的原因。(记者 袁耀娟 周新超)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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