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大纪律”到“52个不准”:中共把反腐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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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长许宗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宗衡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审理查明,许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18万余元。
“我们共产党闹革命可不是为了自己!”98岁高龄的老红军刘家祁是从电视上看到许宗衡以及其他几名广东省的高级干部因腐败落马的报道的,这位从江西瑞金参加长征的老人非常气愤。
“别说贪污上千万、上百万元,当年的红军,如果拿了群众一块红薯就要被打屁股的,拿钱有可能被枪毙!”老人激动地说。
中共今年将纪念建党90周年。如何有效遏制腐败,成为已执政60多年的中共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近些年的社会舆论调查表明,腐败作为民众深恶痛绝的现象,高居热点话题榜前列。记者无论在革命老区井冈山、瑞金,还是在现代都市上海采访,都听到民众要求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的声音。
“虽然腐败现象是任何一个执政时间比较长的政党都要面临的共性问题,但作为一个‘执政为民’的政党,中共通过严格党纪、规范制度、加大惩治力度等手段打击腐败,怎么严厉都不为过。”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戴焰军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党的宗旨要求必须这样做。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宗旨。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年初在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表示,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其实,早在土地革命时期,年轻的中国共产党就对保持干部和军队的清廉、防止贪污做出严格规定。著名的“三大纪律和八项注意”就在这一时期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