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我区今年一季度的地方财政支出为421.4亿元,同比增长27.7%,其中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进一步保障和改善了民生。
据了解,一季度,我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亿元,重点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确保低收入群体增收水平达到12%以上目标。从2011年1月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提高220元,城市和农村牧区低保标准月人均分别提高33元和16元,低保标准提高后的城镇居民人均低保标准每月达到310元,农牧民的低保标准达到人均每年1611元。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最低每人每年分别提高330元和235元,城镇“三无”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700元和500元。
一季度,全区医疗卫生支出16.1亿元,重点是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卫生体系建设,完善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功能。今年,各级政府对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以上,参合农牧民就医报销比例相应提高。教育支出53亿元,主要从今年起对普通高中蒙古语授课所有学生、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学生及普通高中汉语授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了免学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政策。同时,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2亿元,住房保障支出6.5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1.2亿元。(记者 庞俊峰 通讯员 史生荣 池洋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