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乌海市确定的“安全生产执法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年”,全市安全监管部门将在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的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筑牢建筑施工安全防线。
安全监管部门要求重点工程特别是体积大、结构复杂、高度在50米以上、危险性较大的单体工程,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负责人要在现场带班,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对无负责人带班或应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将对有关负责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发生事故而没有负责人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乌海市还将深入落实重大隐患督办挂牌制度,要求企业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真正做到及时消除隐患;对重大隐患,企业要上报监管部门,确保隐患消除后再继续施工;对不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将依法从重追究企业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此外,乌海市对安全意识强、安全管理好,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优秀建筑施工企业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对安全意识差、安全管理混乱、施工现场隐患整改不力、标准化建设不按要求达标或安全管理机构运行起不到应有作用的施工企业将给予相应处罚。 (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