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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安全第一:食品添加剂释疑
内蒙古新闻网  11-05-20 10:29 打印本页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从“三鹿奶粉”到双汇“瘦肉精”,从“染色馒头”到贵州“石灰鸡”……接二连三与食品添加剂有关或“貌似”有关的食品安全事件,让百姓感到不安,甚至“谈添加剂色变”,人们不禁要问:“我们还能吃什么?”一项资料显示,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有23个类别、2000多个品种,其中香料、香精类就达1800多种。食品添加剂成了一个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

  新国标出台

  卫生部近日一口气对外发布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蜂蜜》等4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规定,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

  卫生部监督局负责人表示,此次修、制订的标准,充分借鉴了国际标准和其他国家标准经验,分析比较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澳、新、日、美等国的食品安全标准,结合中国食品生产和消费具体情况以及食品安全监测结果和居民膳食暴露量,同时听取采纳各界意见,体现了食品安全标准公开、透明的原则。

  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包括了食品添加剂、食用加工助剂、胶母糖基础剂和食品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修订后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标签上标注,不得标示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也不应具有暗示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所使用的商品名称不应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明确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示规定;规定食品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标示要求;增加了推荐标示可能对人体致敏物质的要求等。

  规定不能说不具体,但能否真正杜绝食品安全事件再次发生,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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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雅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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