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市民关注的乌兰浩特市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终于敲定了,16日,兴安盟发改委《关于乌兰浩特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标准的批复》文件正式下发到乌市出租车管理所。按照批复文件要求,新的运价标准从5月20日起正式执行。今日起,乌兰浩特市2200余辆出租车也将开始陆续调整计价器芯片,执行新的运价标准。此前实行了13年之久的运价标准宣告退出历史舞台。
据了解,此次执行的新的运价标准,是盟发改委在对乌兰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标准方案进行价格听证的基础上,经盟行署同意,批复执行的。新运价标准起步价为2公里5元,并增加了夜间行驶、候时费、时速并计功能、过桥费等规定。因为此次运价在细节上有很大的调整,所以计价器芯片也是经过专业人员特殊设计的。据兴安盟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主任庞雨介绍,此次计价器芯片新增了许多功能,按照新的运价标准每个细节都经过多次的测试,历时近一个月的时间,经过三次大的调整,并与前几日调表试运行。
新方案从今日起开始实施,乌兰浩特市所有营运出租车也将陆续到兴安盟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更换计价器芯片,计划在10天内完成全部运营车辆的计价器调整。在此期间,乌兰浩特市出租车计价器将有一段时间的新旧“过渡期”。
实行新的计价标准后,按照交通部门的相关要求,出租车将实行全程打表,无论长短途;运营者要严格执行规定的运价政策和明码标价制度,在车辆的规定位置张贴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标签;使用国家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出租汽车专用票据。对计价器不能正常使用或不使用计价器,以及不按规定出具票据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车费,并向乌市出租车管理所举报,举报电话:8215353。(记者张伊 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