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5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内蒙古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通报。一年多的时间里,全区检察机关立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52件,查处218人。
为落实2009年下半年中央作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大决策,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工程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惩防体系建设、反腐败源头治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和工作抓手,统筹安排,明确责任,细致排查,加强整改。
截至2011年3月底,内蒙古自治区共排查2008年1月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100万元以上的各类建设项目13250项,在自查和排查中纠正和整改问题9126个,罚没、补交款项10444.93万元。自治区本级和各盟市、各相关部门共受理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线索3886件,立案3508件,结案3328件,党政纪处分238人(其中地厅级2人、县处级25人),组织处理57人,移送司法机关84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人),列入不良记录企业299家。 (内蒙古新闻网 刘宇峰)
附:12起自治区本级和各盟市查办的具有典型性的工程建设方面的案例:
一、包头市热力总公司采购换热机组未进行招标案
2007年到2010年,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共采购换热机组126台(套),总金额2173.54万元,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之规定。自治区工程专项治理办查清事实后,2011年1月25日,包头市监察局依据《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给予包头市热力总公司总经理赵某某行政警告处分。
二、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副区长违规指定工程建设施工单位案
2007年底,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政府对本区内被列为重点改造建设项目的民族实验小学教学楼、操场进行改(扩)建,副区长云某作为改扩建工程的分管领导,未经招投标,将该学校操场工程指定由某工程公司施工;2008年下半年,玉泉区政府对小黑河卫生院和桃花卫生院进行改(扩)建,兼任乡级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云某未经招投标,将两个卫生院指定给两家公司施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有关规定。2010年4月8日,呼和浩特市监察局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给予玉泉区副区长云某行政警告处分。
三、包头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滥用职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孙明亮在担任包头市规划局副局长期间,违规审批未批先建的某汽车展销厅项目,致使该项目偷逃土地出让金132万元;多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签批建设项目,累计少缴罚款502.4万元;在项目报件审批、处理未批先建违法项目、处罚违法建设的过程中,多次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现金、超市购物卡及报销饭费563715元;并有1677345元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2009年7月13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孙明亮有期徒刑8年;2009年11月24日,包头市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给予孙明亮开除党籍处分; 2009年11月26日,包头市监察局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给予孙明亮行政开除处分。
四、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交通局工程项目办违规使用项目资金购置越野车案
扎兰屯市交通局在修建中和镇至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公路过程中,用工程项目资金购买猎豹越野车一辆,价格220350元,违反了《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2010年12月30日,呼伦贝尔市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之规定,给予原扎兰屯市交通局局长,现扎兰屯市政协副主席邹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扎兰屯市纪委给予原扎兰屯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现扎兰屯市交通局长刘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购置车辆收缴扎兰屯市财政。
五、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利环污水处理厂原厂长违反议事规则和挪用专项资金案
乌兰浩特市利环污水处理厂2008年8月至2009年12月挪用配套管网设施项目专项资金支付中水回用项目前期费用155800.5元;在进行城市污水再生回用工程招标中,厂长刘某某不经集体讨论、未向上级请示汇报,擅自作主进行招投标,招标中蓄水池、清水池漏项;在管网工程现金员住院期间,安排会计股长一人管理管网专项账簿和现金,会计股长将库存现金17860.89元私自存放在自己办公桌抽屉里,违反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10年9月25日,乌兰浩特市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八条、第六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十三条、《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九条、第十七条之规定,给予刘某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乌兰浩特市监察局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给予刘某某行政撤职处分。
六、通辽市科左后旗海鲁吐镇巴嘎套布嘎查原党支部书记违反退耕还林工程政策案
2006年11份,科左后旗海鲁吐镇巴嘎套布嘎查党支部书记金某在上报退耕还林工程面积时,将本人和村民的闲散造林地170亩上报为退耕还林地,连续两年冒领54亩退耕还林补助款17280元;2008年,巴嘎套布嘎查未经批准连续两年向三个小组退耕户收取管理费23070元。2010年4月15日,科左后旗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四条、第六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规定,给予金某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