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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权力归人民——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内蒙古新闻网  11-06-02 11:01 打印本页 来源: 新华网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新华社发(资料照片)

  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如是评价:“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至少有一名代表,这就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动员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

  2011年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庄严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经过18年终于亮相的合同法、历经20年坎坷出台的监督法、经历了14年8次审议通过的物权法……正是一件件代表建议,一次次国家权力机关的审议,才有一部部符合人民利益、符合实际的法律。法律体系形成的背后,始终是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始终是忠实守护着人民权益。

  社会实践永无止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将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加可靠的制度保证。(记者崔清新、李兴文)

[责任编辑 王雅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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