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推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根本所在。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落实“十二五”规划,构建和谐内蒙古,最为核心的就是牢牢把握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时刻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贯穿于推动科学发展的全过程。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集中回答了我们党“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根本问题。我区在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区实践中,始终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根本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自治区党委、政府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不仅将发展战略由“强区富民”调整为“富民与强区并重、富民优先”,用解决民生问题倒逼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而且在实践上不断加大民生投入的比重。2010年在民生领域投入占到自治区财政总支出的一半,各级财政仅用于为百姓办好“十件实事”和“十项民生工程”的资金就达512亿元,直接惠及群众1500多万人。今年自治区直接用于改善民生的投入又大幅度增加,已列入计划788.4亿元,实际投入将会更多。我们坚信,随着“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随着富民强区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区人民群众一定会享受到更多的真金白银。
发展的根本目的是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福祉和利益,这是我们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所在。我们不否认,现在有个别地方或企业,出现发展生产和维护群众利益相矛盾的事,个别领导对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没有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个别企业只顾自己挣钱而不顾及群众的利益和生态环境。这是必须坚决纠正和改变的。在今后的发展中,必须时刻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本的还是要靠行之有效的制度。为此,必须从建立完善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利益的有效制度入手,进一步完善畅通无阻、运转协调、规范有效的民意反映机制,准确掌握群众所思、所忧、所盼,真正把群众诉求表达和落实群众利益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老百姓的呼声当作推动工作的“第一信号”,形成主动到群众中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常态作为。要坚信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只有没有做到位的工作。要坚信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切的利益问题,不仅是体现党的宗旨的必然要求,而且是推动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最可靠的保证。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而成于实。“群众利益无小事”,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都是大事,必须认真、审慎地去对待和办好。小事连着大事,小事做好了,可能谁也不会注意,但群众会记在心中;小事做不好,累积起来就是大事,就要损害群众的利益,损害政府的公信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时刻想着人民群众利益,在作决策、抓工作时,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并把它作为衡量一切工作成效的根本尺度,努力使自治区科学发展的过程成为不断为民造福的过程,成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富裕幸福的过程。(钟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