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兴安盟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乌兰浩特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所开展非法客运专项整治
内蒙古新闻网  11-06-09 11:25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乌兰浩特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所自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客运专项整治活动以来,采取多种手段,有力地打击了“黑车”市场,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媒体对专项治理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大力宣传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的意义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黑车”、举报“黑车”、不坐“黑车”。与交警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加大对“黑车”的打击力度。

  多种手段结合,加大打击力度。采取分片包干、定点守候、早晚出击、集中打击和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随时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检查手段,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在群众密集的地方设立稽查点,对城乡结合部的“黑车”进行严密监控,增多打击方式,增大打击力度,对非法营运的“黑车”严管重罚。

  至目前,乌市出租车管理所共检查出租车1059台次,查处各类违章车辆235台,纠正较轻错误327次,停业整顿单独培训再教育12人次。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使乌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取得明显的好转,非法营运的“黑车”蔓延、泛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魏立军)

[责任编辑 赵静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