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工作会议上,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森工集团)荣获了“天然林保护工程一期建设组织奖”。记者就生态保护、体制改革等“天保工程”一期建设中的热点问题,采访了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局长、森工集团总经理安国通。
记者:大兴安岭林区在开发建设的60年中,成就过经济贡献大、员工待遇高的辉煌,也经历过生态贡献大、民生边缘化、企业“两危”的长期困扰。那么,“天保工程”给林区带来了什么?成效如何?安国通: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面积10.67万平方公里,通过“天保工程”的实施,林区森林面积净增67.45万公顷,达到81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8.3个百分点,达到77.99%;活立木蓄积增长了1.2亿立方米,达到8.87亿立方米,取得了森林面积、蓄积大幅增长,生态效益显著提高的巨大成效。
“天保工程”实施前,林区历史上形成的对内全包全管、对外自成体系的体制积弊日益严重,自办社会事业使企业不堪重负,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职工收入水平长期低走,形成了新的贫困群体。这些矛盾和问题长期积淀,难以化解,成为危及生态安全、影响地区稳定的重大隐患。“天保工程”的实施,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契机。2007年底开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依托“天保工程”实施的重大政策机遇,把体制改革作为建立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和改善民生的关键,围绕全面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全部剥离辅助产业,确立林管局森林保护和经营的主体地位,进行了一系列创新实践,走出了一条国有林区改革发展的新路。
记者:何为“两剥离、一确立”?为何进行“两剥离、一确立”?
安国通:“两剥离”,一是全面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使社会事业职能有序归位。由于林区开发建设中先有林业后有政府,林业企业承担了林区全部社会事业职能,涉及教育、卫生、防疫、公安消防、环卫等10个方面,从业职工近3万人。尽管每年社会事业支出高达5亿元,但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还是与地方同类人员相差2-3倍。2007年底,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决心剥离林区社会事业职能,决定由自治区财政承担改革成本,在3年过渡期内自治区财政和森工集团共同承担,过渡期后包括增资因素全部由自治区财政承担。与以往文件要求和先例相比,林区的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实现了移交范围、人员确定、编制核定、过渡期、经费承担方式、增资机制、后期达标投入7个方面的突破,被自治区领导称之为“具有内蒙古特色的剥离企业办社会”。到2008年6月,林区教育、卫生、防疫、电视系统138个机构、单位的13088名在职人员和9635名退休人员及5.3亿元资产,全部移交属地政府,当年实现了移交人员事业套改工资全部补发到位、在册人员档案全部理顺移交到位。其他社会职能根据当地实际,实行了协议委托管理,落实了事业经费补贴。2009年,又将2000多名森林公安干警纳入了政法编制,落实了干警公务员待遇。与此同步,按照职能归位的改革方向,将林区基础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纳入属地整体建设规划和投资范围,将林业已建成的等级公路、文化广场、镇区道路等公益基础设施移交属地政府维护管理,将林业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按专业化的方向纳入行业部门投入建设范围,并率先将旗市所在地林业棚户区改造新增供热协议移交属地,按政府主导、多方投资、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进行建设管理。
二是全部改制辅助产业,使辅业产业依靠市场自主经营。林区的林产工业、多种经营和其它辅助产业长期依附主业,经营机制僵化,难以成为市场经济主体。2008年下半年,我们集中力量对200家辅助产业全部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所有改制企业都完成了国有资产、国有职工身份“双退出”,按《公司法》组建了新的法人治理结构,成为“四自一独”的市场经济主体。辅业改制涉及全民职工10388人,对2142名自愿申请用现金置换身份的全民职工进行了身份转换;对38000名混岗大集体职工按国家政策标准进行解除身份补偿。据林产协会统计,2009、2010年改制林产企业,两年实现利润6000多万元,职工股东分红2476万元,扭转了全行业整体亏损的状况,实现了职工就业增收、企业增效发展的改制目标。
“一确立”是确立林管局森林保护和经营管理的主体地位。通过体制改革,应由政府管理的剥离移交,应由市场主导的走向市场,林业主体的生态保护与建设职能凸显,生态保护建设和森林经营能力得到强化。林区全面充实了各级森林管护经营队伍,建成了全覆盖的管护责任体系,提出了坚守“林缘红线”的理念,加强了依法治林的刚性措施,确保了生态主体功能区的完整。加大了造林、抚育、防火等生态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的配套投入。在森林经营管护中创新管理机制,为恢复和完善生态系统、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打下了基础。
记者:体制改革对大兴安岭林区发展有何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安国通:体制改革的成功,从根本上解决了影响林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大问题,普遍惠及了民生,使林区焕发了新的生机。剥离移交的员工与当地同类人员实现了同工同酬;参与改制的员工人均年收入普遍提高30%;在岗职工年工资3年增长了8000元,达到17838元。林区体制改革的成功突破,为实施“天保”二期工程奠定了体制、生态、民生、经济等各方面基础。我们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林区建设,力争为“天保”二期工程实施做出新的贡献。(记者刘玉荣 通讯员刘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