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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医疗美容师资格考试
内蒙古新闻网  11-06-16 13:00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近日,自治区卫生厅决定在全区开展医疗美容医师资格考试工作。

  据了解,从事医疗美容工作,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申报相应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一是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二是申报美容外科主诊医师者应具有在二级以上医院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从事6年以上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申报美容牙科主诊医师者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申报美容皮肤科主诊医师者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皮肤专业临床工作经历;申报美容蒙医或中医科主诊医师者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蒙医或中医专业临床工作经历。三是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学习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四是医疗美容诊所的主诊医师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美容医院和医疗美容门诊部的主诊医师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从事医疗美容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任职证明;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经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的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凡具备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向盟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自治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申报表》,经盟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材料统一上报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审定,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合格者由自治区卫生厅统一签发《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自2012年1月1日后未取得医疗美容医师资格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活动。(文/记者段丽萍 通讯员 杨古力)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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