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科教文卫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自治区考试中心通报利用高科技手段参与考试作弊案件
内蒙古新闻网  11-06-18 11:42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在日前举行的国家教育考试中,部分考区和考点发生了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考试作弊的案件。在教育、公安、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近期连续查处了3起、9人利用无线通讯工具参与考试作弊的案件。

  被查处的作弊案件分别是:5月29日,在呼和浩特市六中考点进行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呼和浩特市治安支队、玉泉区公安分局在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的协助下,抓获了6名利用无线电设备向考场内传递答案作弊的嫌疑人,这6名嫌疑人已经被玉泉区公安分局做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每人5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6月8日,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呼和浩特市治安支队抓获1名曾在5月21日全国护士、护理师资格考试中出售无线电台设备进行作弊的嫌疑人,已对该嫌疑人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6月8日,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土左旗公安局在土左旗考区查获一起2人利用无线电设备向考场内传递高考答案进行作弊的嫌疑人,现已对这2名嫌疑人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另外,在6月7~8日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期间,乌兰浩特市考区和额尔古纳市考区分别查获一起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案件,目前这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广大考生要以上述案件为戒,切勿抱侥幸和投机心理,要诚信应考,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考试环境。自治区教育、公安、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将进一步通力合作,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在各类教育考试中进行考试作弊的行为。(记者 牟 野)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