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我区出台了2011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阅档、面试、体检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军队院校招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的国防生除应具备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所规定的报名资格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外,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政治考核
6月26~27日,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与考生填报军队院校、国防生志愿同步进行。凡填报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志愿的考生,必须在6月26~27日,凭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此表由考生本人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届时发布的网上填报志愿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到所在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复印件到所在旗(县、区)人武部领取《政治考核表》、《献身国防志愿书》,并由本人填写《献身国防志愿书》,接受政治考核。逾期不参加政治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
政治考核工作由军区政治部指导各军分区(警备区)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户口所在的旗(县、区)人武部负责会同当地招生部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考生所在中学,调查了解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参加面试时,由考生直接将《政治考核表》、《献身国防志愿书》交军区招生办。
阅档
6月29日~7月1日组织阅档,确定接受面试考生名单。阅档工作主要是按照军队院校招生的基本条件和有关院校的特殊要求(如男女生比例等),通过审阅电子档案对考生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身体状况进行审查。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会同内蒙古军区招生办共同组织,内蒙古军区招生办具体实施。
阅档时,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从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照招生计划的3~4倍向军区招生办提供考生电子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向军区招生办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对阅档合格、需接受面试的考生,军区招生办将通过各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以及本人联系电话通知或转告本人,考生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查询本人是否可参加面试。考生电子档案中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畅通。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各院校、各科类阅档最低分;考生也可通过该网查询本类招生阅档合格考生名单、不合格考生名单及不合格原因。7月2~4日,相关单位组织面试,7月3~6日组织体检,公示面试、政治考核、体检合格考生名单。
录取
7月8~10日组织录取。7月8日前,军区招生办将阅档、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名单一次性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录取工作开始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不再接收、补充合格考生名单,同时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军队院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信息。政治考核、面试、体检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的录取。按照有关规定,军队院校不得在教育部、总政治部下达的计划之外面向社会招生。
接受社会监督
为增强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透明度,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军区招生办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对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有关内容,如标准、条件、工作流程和结果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布;对有关招生计划、投档情况、录取结果通过网络进行公布。军区纪检部门将对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各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重要环节派人进行现场督察。同时要全程接受总政治部派遣的督察员的监督。考生政治考核、阅档、面试和体检结论以及考生提出的相关问题由内蒙古军区招生办负责解释。
社会监督电话:
0471-6580260、6580246、6580220。
文/本报记者 牟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