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自治区党委、政府下达满洲里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责任目标为:扎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6668户、公共租赁住房3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00户、经济适用住房90套,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小计7258套。
6月22日——23日,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巡查员倪稞同志、自治区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孙卓敏同志、自治区城市规划院副院长乔向东同志组成的督查组,针对满洲里市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督察,对满洲里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了指导。
满洲里市2011年度全部保障性住房项目1-5月份开工率为96%,暂列自治区首位,督察组对此予以肯定;另外对满洲里市既有廉租住房项目开工时间早、实物配租比例高、保障履盖面广、管理操作流程规范公正等方面给予充分肯定;对满洲里市公共租赁住房“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的建设模式进行了鼓励。
督察组强调,国家、自治区高度重视2011年度各地保障性住房进度和质量情况,近期国家纪检监察部门将针对全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进行新一轮的检查。督察组要求,保障性住房的立项、土地、规划、环保、施工图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等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必须规范、完备,建设内容和规模、建筑面积、开竣工时间准确,全力抓好全部保障性住房的施工进度和质量管理,认真落实年度保障性住房年底竣工率不低于60%的目标,严格保障性住房竣工后分配的公正性,积极妥善化解信访事件,积极发挥保障性住房在坚持“发展、惠民”两大主题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