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政府下发通知,在全区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这标志着我区地下水保护有了刚性文件。
我区水资源总量为545.95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资源量236.22亿立方米。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区地下水开发利用规模不断扩大,1980年全区地下水供水量29.6亿立方米,到2005年地下水供水量已达86.19亿立方米,增加了1.91倍。
本次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的规划实施目标是:2015年为近期规划水平年,全区各地下水超采区实现压缩50%以上的超采量,使部分地下水超采区的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速度和超采区面积扩大趋势得到有效控制,不再出现新的超采区,初步建立起超采区监测体系和管理监督体系;对全区各实际供水量大于1万立方米/吨的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区提出保护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建立水源地完善的管理制度、监测体系。2020年为远期规划水平年,全区地下水超采区基本实现采补平衡,消除地下水超采现象,使地下水水位逐渐回升,漏斗面积逐步缩小,地下水资源得到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并形成较为完善的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体制和地下水动态监测体系;通过规划建设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对全区各实际供水大于1万立方米/吨的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区实现全面保护,保障自治区所有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区饮用水安全,全面建立集中供水水源区的保护、管理、监控体系。
本次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的工程措施投资估算为2013年9.67亿元,2015年15.93亿元,2018年27.13亿元,2020年37.83亿元。(记者哈丹宝力格 通讯员李建国 生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