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维持了3000元的免征额,但为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将第一档税率由5%降低到3%。
昨日(27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作关于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表示,草案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有些常委委员、公众、专家对草案的规定表示赞成;有些建议再适当提高或者针对不同地区规定不同的减除费用标准;也有些建议适当降低。
洪虎表示,经综合分析各种意见,考虑到草案的减除费用标准是在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水平以及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比重进行测算基础上确定的,也考虑到这次减除费用标准的调整,要与已确定的推进个人所得综合和分类相结合以及增加直接税比重等税制改革的要求相衔接,法律委员会建议维持3000元扣除额。
对于征集到的意见中,多数网民要求再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的意见,洪虎表示,经分析认为其主要是希望进一步降低纳税人中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对此结合适当调整税率结构予以解决。
财政部财政科研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税收立法要从整体上考虑,现在大多数的人与这项改革没有什么关系。他分析,免征额调到3000元,据统计88%的人不纳个税了,个税与那百分之十几纳税的人有关联。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三次调整
影响:
①全年财政收入将减少990亿。
②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降至12%。
个税起征点第三次调整历程
2007年起征点已调整两次
个人所得税从最初的月扣除额800元,到2005年提高到1600元,2007年又提高到2000元。
2009年6月财政部:适时调起征点
财政部公布报告指出,今后个税起征点还将适时作出调整。
2011年3月国务院通过修正草案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1年4月个税修正草案一审
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不同于前两次只是就工资薪金所得扣除额进行调整,此次还首次修改了税率表。
2011年5月共征集23万条民意
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草案,向社会征集意见。为期一个多月,征求意见数超23万条,创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
2011年6月个税修正草案二审
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维持起征点每月3000元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