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煤矿棚户区改造以来,为了让矿区居民尽快迁出棚户区,乌海市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了多样化的搬迁形式、推行了人性化的搬迁政策,目前已有1万余户煤矿棚户区居民迁入新居。
乌海市煤矿棚户区改造是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自治区最大的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全市9个矿区点、5.1万户居民、15.1万人。
针对矿区居民的实际情况与意愿,乌海市采取多样化的搬迁形式,通过就近城区集中安置、中心城区安置、市场安置和规划保留区安置等4种安置办法,对有户口、有房屋且长期居住自愿搬迁的居民可在当地集中进行安置;乌达区、海南区的居民愿意搬迁到中心城区的,在低于市场均价的前提下实行差别房价,并免收3年物业费;居民在交回原有住房、直接领取补贴款后,可自愿选择到市场上购买商品房;居民还可以到离城区较近、质量较好、集中连片的保留安置区居住。
同时,乌海市制定了人性化的搬迁政策,惠及困难人群,让困难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对于买不起房的低保家庭,优先进入廉租房分配序列,并实行“租售并举、共有产权”的措施;原来在矿区享受低保的家庭,搬迁后仍可继续享受;符合条件的“一院多户”居民给予2套住房安置;对于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可优先在一、二层楼摇号;公病亡遗属,购买4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市、区两级政府每户补贴2.4万元;离休干部、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自愿任意选购各种户型的住房。
目前,乌海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序进行,现已累计开工建设煤矿棚户区住房37009套,具备入住条件的17006套,已摇号分配13998套,其中有12585户居民已领取钥匙搬入新居。另有90户搬迁居民领取了补贴款,直接到市场上购买了商品房,200多户居民到保留安置区居住。(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