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海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努力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经济收入,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目前,乌海市有蒙古族、回族、满族等29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达36177人,占总人口的6.6%,其中蒙古族18952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52.4%。
近年来,乌海市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将民族经济工作和扶助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紧密结合,确立了以少数民族发展项目为依托、以科技培训为手段、以提高少数民族农牧民运用科技发展生产的能力为目标的工作思路,下大力气开展扶贫工作,维护了民族区域的和谐稳定。过去5年,乌海市把上级下达的39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全部用于发展各项民族事业,涉及民族文化、卫生、教育、农牧区水利、道路、种植养殖等20个项目,加快了少数民族较集中地区居民脱贫致富的步伐。针对少数民族“散杂居”的特点,乌海市采取多元投入的方式,利用国家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带动各方资金3000多万元,增强了少数民族扶贫工作的效果。
根据民族教育的实际,乌海市设立了民族教育专项资金,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蒙古族中学及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民族班的幼儿园的学费补助、优秀学生奖励和购置教育教学设备等;投资3000多万元建设了蒙中医院,一大批蒙医人才被医院聘用;民族教育、文化、卫生事业不断进步,促进了少数民族事业的繁荣发展。
为了让少数民族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市政府于2010年出台了《少数民族群众优惠政策》,优先将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对低保户家庭的少数民族群众,在本地低保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同时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区合作医疗保险,并对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城市廉租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
乌海市注重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截至2010年底,全市有各级少数民族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达236人,基本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少数民族干部在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等各个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孟荣 王方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