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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内蒙古新闻网  11-06-29 10:24 打印本页 来源: 中国·二连浩特  
 

  为切实落实市委、政府2011年为民承办的实事,二连浩特市民政局积极落实城乡低保提标工作。经自治区民政厅审定,2011年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为360元,新标准从2011年1月份开始执行。

  为切实做好低保提标工作,市民政局从5月27日开始,对全市811户1328名低保对象进行了重新审核,进一步掌握了低保对象家庭收入、人员结构等基本情况,为提标工作提供有效依据。经市民政局会议研究决定,在此次提标工作中,重点加大对一类保障对象的救助,将一类保障对象月补助标准提高130元,达到500元,与城镇“三无”人员同等水平;将二类、三类保障对象月补助标准分别在原基础上提高10元。

  在6月份将1-5月份的低保提标资金进行了补发。1-6月份累计实施低保救助5377户8491人次,比上年同期减少436户878人次;发放低保救助资金267.0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15万元;月人均补助标准为314.54元,比上年同期提高10.35元。6月份,我市共有低保对象813户1333人,月发放低保金41.48万元。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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