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临河地区商品房销售行为,6月30日,临河区政府组织召开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政策提醒告诫会。今后,开发商如有哄抬房价、价格欺诈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会受到严厉处罚。市发改委、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临河区物价局、临河区房管局相关领导及57家房地产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临河区物价局给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发放了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自治区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巴彦淖尔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办法》和临河区物价局《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提醒告诫书》等相关文件,要求各房地产企业高度重视,针对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价格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强企业内部价格管理,自觉遵守有关价格法律法规。
近期,临河区物价局将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将对不听告诫哄抬房价、价格欺诈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商品房开发经营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予以严惩并公开曝光。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的,每套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物价部门还公布了举报电话12358,公开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
告诫会结束后,与会人员观摩了鸿臣房地产和海天房地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田昌 冯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