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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查获两批假药
内蒙古新闻网  11-07-02 12:10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日,由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6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在红山区一物流公司查获了“虫草鹿胎丸”和“风湿骨痛胶囊”两批假药。

  据介绍,为了深入推进赤峰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在赤峰市政府的领导和组织下,由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6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红山区内的物流公司运送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在一家物流公司发现了标识为甘肃省医药集团西峰制药厂生产的批准文号为Z62020537、批号为2010208,规格为9g/盒x10/盒的“虫草鹿胎丸(人参鹿茸丸)”;标识为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准文号为Z34020025、产品批号为20110321、规格为0.3gx 12粒/板x2板x3小盒的“风湿骨痛胶囊”质量可疑。

  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虫草鹿胎丸(人参鹿茸丸)”其外包装标识为褐色蜜丸,而内装药品却是水蜜丸,外包装与实际药品不符;执法人员立即将现场发现的100盒“虫草鹿胎丸(人参鹿茸丸)”和384盒“风湿骨痛胶囊”进行了查封扣押,并致函给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请求协查,经协查证实均属假冒药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记者 郝佳丽)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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