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化德县把关爱弱势群体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积极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使困难群众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无忧。
一是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为切实保证城乡低收入群众实现应保尽保,该县逐户进行走访、排查摸底,建立档案,最后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到2010年底,全县纳入城镇低保5418人,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300元;农村纳入低保26725人,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600元。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是提高五保户供养水平。该县在积极推进无土移民的同时,进一步创新农村养老新模式,按照“集中养老、就近养老、统一管理、分户生活”的方式,撤并空心村、老龄村,集中力量建设中心村,实现农村无能力老人就地集中养老,解决了农村养老不出村问题,深受群众的欢迎。今年全县筹资240万元,建设6所村级养老院,实现供养186人。同时,该县还积极争取对口帮扶的中央编办、北京顺义区民政局等单位,共筹集资金280万元建起了一座占地200多平方米的老年福利综合大楼。
三是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看病难实际,全县资助城乡低保户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确保他们有病能够及时治疗。低保户老人只需交纳住院总费的15%就可以到县人民医院、中蒙医院治疗,且医疗报销额度达到住院费用的85%,重点优抚对象和五保户达到100%。(李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