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暑期来临,大中专院校学生及毕业生陆续放假或走向社会,济南市工商部门结合近期跟踪查处的传销案件,提醒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警惕传销侵害,切实防范4类传销陷阱。
首先要警惕“以高收入回报家庭”的陷阱。传销组织者利用毕业生急于就业、急于证明自己工作能力、赢得社会需求和工资报酬的心理,以介绍工作、高薪诚聘、勤工俭学为由,通过同学、朋友,甚至是网友邀约的形式,引诱学生前往传销窝点,胁迫或诱导其参与传销。
其次要警惕“以概念运作为理念”的陷阱。从近年来查处的传销案件看,部分传销组织者针对青年学生接触新鲜事物快,喜欢使用新型营销方式的特点,采取在传销活动中加上加盟连锁、连锁销售、现代营销、网络销售、电子商务、资本运作等“概念化”词汇,借此吸引缺乏社会阅历的大学生加入。
同时要警惕以网络营销为名的陷阱。互联网已经成为当前传销活动的重灾区,非法传销的组织者借助互联网平台,表面上推销实物产品,私下里靠发展下线盈利,或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获取佣金回报,并形成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
此外,还要警惕以异地为依托的陷阱。为了逃避打击,传销组织往往在异地开设公司,在本地从事经营活动,这样更具有欺骗性,使得传销组织不被识破,从而控制被骗从事传销的学生。 (新华社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