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实用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G6高速公路110国道呼包段实施交通管制
内蒙古新闻网  11-07-12 08:42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日报  
 

  7月10日起,我区将对G6高速公路、110国道呼包段改扩建,并对其实施交通管制。

  G6高速公路、110国道已成为我区中西部地区乃至宁夏、甘肃、新疆等西部地区进京的主要交通动脉,客货运输异常繁忙,形成了瓶颈效应。7月10日起,我区对G6高速公路110国道呼包段实施交通管制。每日6时至20时,禁止4轴及4轴以上货车通行,客运车辆可以通行;每日20时至次日6时,禁止客运车辆通行,空载货运车辆可以通行;载重货运车辆绕行G65高速公路和210国道或绕行G601、呼大高速公路和103省道。

  110国道包头至呼和浩特段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每日6时至20时,禁止客运车辆通行(该段内运行的客运车辆除外),禁止货运车辆由东向西行驶,只允许货运车辆由西向东单向行驶;每日20时至次日6时,禁止货运车辆通行(该段内运行的货运车辆除外),只允许客运车辆通行。

  G6高速公路包头西至呼和浩特保合少段、110国道包头至呼和浩特段、鄂尔多斯境内部分路段等多条路段,均实施了限时通行及限行,运输农副鲜活产品、邮政车辆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记者 赵弘 冯雪玉 通讯员 陶炜)

[责任编辑 赵静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