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了退休年龄,可养老保险缴费还没满15年,以后能领到养老金吗?”
“我已经超过了退休年龄,能参加“五七工”的养老保险吗?”
“我的保险已经好多年不交了,能补吗?”
“我在单位工作了八年,至今没有保险,怎么办?”
“美容院老板该不该给我们美容师上保险?”
“我家生活困难,交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什么优惠?”
“我在北京打工交了一份养老保险,能不能转回咱们旗里继续缴费?”
……
一张张急切的面孔,一个个一时半会儿解释不清楚的问题,环视着挤得水泄不通的人群,参加兴安盟《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的工作人员深切地感觉到肩上担子的分量。
《社会保险法》是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福利保障的法律,是民生大法。是我国人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对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填补了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空白,还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已经进人了法制化的轨道。
“七一”前后,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保险法》的顺利实施,锡林郭勒盟、兴安盟等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领导职工纷纷走上街头,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
在兴安盟,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书记张国辉亲自坐阵,耐心地与群众交流,同时就人们热切关注的“五七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进行了的讲解。短短一上午,活动现场接待咨询群众3000余人次,共计发放宣传单6000多份。
在锡林郭勒盟的正蓝旗、苏尼特左旗,也及时地将“《社会保险法》惠普千万家”的信息传递了出去,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全员出动,到百货大楼,上交通要道,面对面沟通,零距离答疑,发放宣传资料,接待群众来访。在苏尼特左旗,工作人员还同时发放了《进城务工指导手册》、《就业服务指南》、《创业典型材料》、《就业再就业培训教材汇编》、《就业再就业政策问答》等蒙、汉文材料2000余册。
深人开展《社会保险法》的宣传普及活动,对保障法律有效实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当全区范围内大力深人开展《社会
保险法》宣传活动的攻坚时刻,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有关领导作出了强调:希望全区各地将普法活动与法制实践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促进用人单位树立法制观念,自觉依法办事,让广大群众知晓法律知识,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记者 刘 浩 通讯员 谷新绥 刘汉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