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呼和浩特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首府地区教练车将统一门标
内蒙古新闻网  11-07-14 09:28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日报  
 

  7月11日,为进一步规范教练车服务,美化首府的市容市貌,呼市运管局驾培处决定对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车统一贴门标,凡未贴门标车辆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号令第39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车应当使用符合标准并取得牌证、具有统一标识的车辆。目前呼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车的门标由各驾校自行设计,尺寸不一样、字体不一样,颜色不一样,且门标无蒙文标识,既不美观,也不符合少数民族地区必须加注蒙文标识的要求,不利于行业主管部门对驾培市场的监督与检查,同时也无法保护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为此,呼市运管局驾培处决定对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车统一贴门标。工作结束后,呼市运管局驾培处将对全市教练车贴门标情况进行检查,凡未贴门标车辆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记者 赵弘 通讯员 赛恒)

[责任编辑 赵静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