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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敖汉旗:恶意拖欠21万余元工资 法官揪出“藏猫猫”工头
内蒙古新闻网  11-07-15 09:09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日报  
 

  6月28日,赤峰市敖汉旗法院副院长张宝华亲手将211310元执行款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一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达3年之久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2008年,郭某雇佣同村村民李某等21人到东北电力总公司施工。年末工期结束时共拖欠李某等21人工资21万余元。李某等人多次向被告讨要工资,被告以种种理由推脱未付。无奈,李某等人于2009年底将郭某诉至敖汉旗人民法院,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定期给付拖欠工资。但到期后,郭某再一次玩起了“藏猫猫”,拒绝履行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李某等人不得不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立案后,敖汉旗人民法院开通执行绿色通道,选派最优秀的执行员,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及通辽市、奈曼旗、朝阳市等地查找被执行人线索,由于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居无定所,执行人员只好广布眼线,择机而行。

  2011年6月25日,通过“线人”举报,执行人员终于找到了郭某,并依法将其拘留,郭某这才将所欠农民工的21万余元工资全部交到法院执行局。 (王志强)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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