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调整内蒙古天然气门站价格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0]1985号)中“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后,为了减少因天然气价格调整对出租车的影响,各盟市可通过调整出租车运价予以疏导”的规定,包头市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将对市区客运出租车起步价进行调整。
包头市现行客运出租车运价标准制定于1998年,已多年未作调整。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燃油和车用天然气价格、车辆维修维护费用、人工费用逐年提高,导致出租车经营成本提高,经营者收益降低。
市发改委和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召开了客运出租车起步价调整听证会,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意见,提出了调整客运出租车起步价的方案。经市政府2011年第10次常务会研究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现行的出租车起步价里程由3公里调整为2公里,白天起步价由6元/3公里调整为6元/2公里,夜间起步价由6.5元/3公里调整为6.5元/2公里,其余价格保持现状,不做调整。
此次出租车起步价调整涉及市区的5827辆出租车。出租车计价器调整期间,已完成计价器程序更新的车辆,按新的运价规定执行;待程序更新的车辆,按原运价规定执行。(记者 郭燕 通讯员 赵江 赵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