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呼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悉,目前假币犯罪作案手段已经从单一手法向多样化发展,警方介绍,假币作案主要有八种方法:
一、用大票面假币购物,找零兑真币。晚上商铺内光线昏暗,这时候拿着100元、50元的票子来买小东西的,商家就要特别当心。这种大额假币有的事先经磁条处理,能应付验钞机。
二、退钱法。先给受害人真钱,然后找借口将真钱要回去,假装要刷卡,然后却称卡内的钱不够,又付给受害人假钱。
三、撕角障眼法。例如一些市民在买东西时付钱给对方,对方会称付的钱缺角或者不完整,让受害人重新拿钱,然后自己动手从受害人的钱包内掏出比较大面值的钱,接着又称找不开,趁机将钱掉包。
四、坑爹法。专坑老实巴交的农民,尤其是那些没见过假币、没有防范心的农民。
五、卖淫嫖娼,“狸猫换太子”。一些失足女子拉客之后,把受害人带至出租屋内,然后由趴在床底下或者躲在墙洞里的人,趁受害人不备,掏空衣服口袋或者钱包,把现金全部换成等额或等量假币。
六、黑暗交易以假乱真。这招就属于黑吃黑,在酒吧夜店、街头旮旯,非法交易的烟草、毒品,都是用现金支付的。为了降低犯罪成本,就有“聪明人”利用假币进行支付,反正这种交易都是在黑暗中进行的,谁也看不清楚,事后谁也说不清楚。
七、钓鱼法。丢个装有假币的包在路上,然后冒充路人假装捡到大量现金,跟受害人一起分钱,然后诱惑受害人掏出现金,之后便带钱消失。
八、存假取真法。银行收缴到的大部分假币,是客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到银行办理业务而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予以没收的,而有一部分犯罪嫌疑人就故意利用银行部门的漏洞,在真币中掺杂假币或者直接将假币存入银行,利用银行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抱着侥幸心理,存假取真。(记者齐晓英通讯员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