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额济纳旗出台了四项措施,保障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这四项措施是,清理和防止工资拖欠。全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形成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情况。
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实施劳动合同制度3年行动计划为契机,重点抓好农民工相对集中的采掘、建筑、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用工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本,推动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做好举报、投诉的接待受理工作,及时处理农民工的投诉。设立了24小时有人值守的维权举报电话,;建立有效的处理机制,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避免发生群体性上访等突发事件。
组织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在全旗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春暖行动”。对全旗范围内的建筑业、制造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服务业等,招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进行了重点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制度,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据悉,目前,已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9户,涉及农民工1364人。通过检查,督促5户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补签劳动合同872份。截止6月份,已接受各类投诉举报案件17件,结案17件,涉及劳动者104人,为劳动者追发工资19.1万元,清退童工1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3件,结案3件,涉及劳动者5人,涉及金额15.9万元;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51户,涉及劳动者1577人,签订劳动合同930人。(记者 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