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周先生钱被偷遇警车求助 两小伙勇抓小偷
内蒙古新闻网  11-07-20 20:16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7月19日中午,呼和浩特市读者王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在中山西路和文化宫路交会路口处,有一中年男子追赶小偷时,得到了两名路过的小伙子帮忙,抓住了小偷。”

  记者随后赶到现场,看到文化宫路南口的路边聚集了很多人,不少人指责一男子的偷盗行为,同时赞扬两名小伙子的勇敢。失主周先生对记者说:“我是从外地到呼和浩特办事的,大概中午1点左右,我在大天酒店附近乘坐1路公交车,我刚上车从后裤兜里拿出1元钱投币,那个男子突然从后面上来,从我裤兜儿里偷了钱就跑,我一路紧追不舍,并且呼喊‘抓小偷’,人们纷纷避让,后来我看到一辆写有‘法院’字样的警车,就向他们求助,车上的两名小伙子立即下车帮忙抓住了小偷,我特别感谢他们。”记者看到,两名小伙子拨打了110报警,听到民警即将赶到,蹲在地上的那名男子突然将一个打火机塞入口中欲吞下,两名小伙子立即采取措施,避免其自我伤害。随后,接到报警的回民区公安分局中山西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该男子带走。记者询问两名小伙子后得知,他们是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来呼和浩特市办案的,其中一名是法警,一名是书记员,他们对记者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记者 来春誉)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