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20时22分,集宁区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宋晓光接到集宁区公安局110指挥电话指令,称当日15时40分左右在乌海市承包工程的陈某某被绑架,嫌疑车辆为一辆白色金杯面包车,该车已于15时05分从乌海市海南区高速入口上了公路沿北京方向逃逸,请民警迅速出警堵截嫌疑车辆,解救被绑架受害人。
接警后,巡警大队立即调集巡警准备出警,集宁区公安局局长杲凤存指示:力争在我区境内堵住犯罪嫌疑人的车辆。当日20时27分,宋晓光等3名领导带领28名巡警驾驶7辆巡逻车分两组到达京藏高速公路和110国道集宁段进行巡查堵卡。
7月21日零时10分,巡警发现在集宁区南三号地路段有一辆白色面包车从西向东驶来,巡警们立即驾车上前查看,灯光下发现这辆白色面包车的车牌号与协查通报提供的车牌号吻合,便驾车在金杯车后面进行跟踪,随后,宋晓光带领3辆巡逻车从110国道迅速奔上高速公路进行增援。
7月21日凌晨1时左右,当3辆巡逻车跟踪白色金杯面包车行驶了约40公里,到达察右前旗小淖儿收费站附近时,宋晓光见高速公路上车辆比较少,他和巡警们决定在此地实施拦截行动,让另外2辆车上的巡警待嫌疑车辆驶出收费站后实施拦截。1时10分左右,一组巡警驾驶巡逻车超过白色金杯面包车到达小淖儿收费站东7公里处进行拦截,与此同时,宋晓光也带领车辆赶上来对此车进行包围。
1时15分,白色金杯面包车被拦截在高速公路停车带,巡警们立即将面包车团团围住,将车上的7名人员带下车,其中就有受害人陈某某。
7月21日凌晨1时40分,巡警们将嫌疑车辆和6名嫌疑人带回巡警大队进行审查,经初步审查,这是一起因债务纠纷引发的绑架案,7月20日14时左右,受害人陈某某被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卢某某、刘某和马某某4人弄到金杯面包车上,然后驾车从乌海市海南区向北京方向驶去。另外两个人,吕某某是卢某某的同伙,王某是卢某某雇佣的白色金杯面包车的车主兼司机。此案初步审理后,已经移交乌海市警方处理。 (记者 袁耀娟 通讯员 赵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