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进入7月份以来,在西部地区旱情持续发展的同时,内蒙古自治区中东部地区出现连续降雨天气,部分地区发生强降雨,风雹洪涝灾害共导致14人死亡和22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进入汛期以来,受极端天气影响,内蒙古中东部部分地区相继发生多次强降水过程,由于短时降水集中,形成洪涝和冰雹灾害,其中包头市固阳县、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通辽市扎鲁特旗和奈曼旗、赤峰市巴林右旗、阿鲁科尔沁旗、喀喇沁旗、锡林郭勒盟多伦县、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的部分地区受灾较重。
截至7月目前,内蒙古今年因风雹、洪涝灾害影响人口达122.58万人,死亡14人,转移安置9903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27466公顷,绝收123282公顷;倒塌房屋2721间,损坏房屋16635间,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2亿元。其中,7月18日—20日,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呼和浩特市的15个旗县区遭受暴雨袭击,赤峰市巴林右旗、阿鲁科尔沁旗、通辽市扎鲁特旗最为严重,最大降雨量达144毫米,造成大面积农田被冲毁,房屋倒塌,道路多处中断。据初步统计,此次灾害共造成6个盟市15个旗县区的14.51万人受灾,1人死亡;农作物受灾面积28160公顷,绝收8118公顷;倒塌房屋1330间,损坏房屋4003间,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62亿元。
灾情发生后,内蒙古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及时启动自然灾害四级应急响应;民政部门与当地有关部门深入灾区一线,及时做好查灾、核灾、报灾工作的同时,组织灾区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向洪涝灾区紧急调拨救灾物资,帮助灾区转移安置灾民等措施,为解决灾民的燃眉之急起到了积极作用。(记者 李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