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系数和办事效率均有所提高。然而,近年来首府部分路段的路灯频频“失明”,给市民日常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日前,记者通过调查走访,了解了首府路灯照明存在的一些问题。
【背景】市民抱怨路灯不亮
记者查阅了《北方新报》近年来的热线电话记录,发现自2004年以来,路灯不亮问题是继供热、垃圾、污水、噪音和马路市场之后,首府百姓反映最多的民生问题。随后,记者又从呼和浩特市城建热线以及其他媒体了解到,路灯不亮的问题始终是市民关注的焦点。
据统计,路灯不亮的原因主要有欠费、外力破坏、线路老化、电缆被盗等。有关数据显示:90%以上的市民认为路灯不亮增加抢劫等案件的发案率;85%的司机认为在没有路灯的情况下驾驶车辆更加容易疲惫;80%的市民认为路灯不亮会导致交通事故增多;35%的市民认为路灯不亮影响城市整体形象。2010年至今,首府“新、亮、美、绿、净、畅”6字工程进行得如火如荼,城市建设效果和城市品位均有所提高。路灯,这个与市民日常生活紧密联系的民生问题,其现状以及管理等正在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
【声音】路灯不亮心里没底
“没有路灯别提有多危险了,现在想想我都后怕!”7月17日,家住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馨康家园小区的朱丽琴对记者说。原来,4月中旬的一个晚上,参加完聚会的朱丽琴开车回家行驶至昭乌达路与世纪四路十字路口附近时,看到马路两侧的路灯全部不亮,整条马路漆黑一片。为了安全起见,朱丽琴放慢了车速。然而,当她开车继续前行时,突然发现一男子骑电动车横穿马路,她急忙狠踩刹车,才避免了事故发生。朱丽琴说:“由于没有路灯,我很难看到从非机动车道驶出的电动车。作为市民夜间出行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路灯怎能随便不亮?”
“每当经过没有路灯的路段时,我总是担心被抢劫。我认为,在夜间出行时一盏路灯就像是一名警察,明亮的路灯不仅可以为夜间出行的市民带来方便,也可以增强人们的安全感。”7月19日,市民田金和对记者说。
采访中许多市民表示,路灯是城市的眼睛,是一个城市对外形象的重要符号。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有效解决路灯问题,为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夜间出行环境。
【现象】停电问题时有发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几年,首府部分路段路灯停电事件时有发生,对此,本报也曾进行过多次报道。2010年9月6日,首府读者张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不知什么原因,最近几天,金桥开发区多盏路灯不亮了。”根据该读者提供的线索,记者来到金桥开发区,看到道路两侧的路灯确实有多盏没有点亮。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南二环路以南、金桥大桥以北的路段,发现道路两侧的路灯也均没有点亮,与此同时,该路段沿途几个路口的交通信号灯也停止了工作。连续几天路灯不亮,不仅给夜间出行的市民带来了安全隐患,同时还因为交通信号灯停止工作引起了交通秩序混乱。
今年4月份,本报还对鄂尔多斯东街呼和浩特市第二十九中学西侧、鄂尔多斯东街金岁大酒店东侧以及世纪四路等路段路灯不亮的情况进行过报道。最终,以上路段的路灯在持续不亮一周后,才恢复正常。作为路灯停电事件的直接受影响者,许多市民不禁产生疑问:这些路灯不亮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调查】欠费不少
为了弄清路灯不亮的具体原因,记者先后走访了呼和浩特市照明管理处、呼和浩特供电部门,结果发现,上述路段路灯不亮均为照明管理处欠费所致。
采访中,呼和浩特供电局金桥分局技术室的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欠费路灯户明细》。记者看到,2011年之前,包括金桥路、鄂尔多斯大街、乌兰察布东街等路段的路灯均存在欠费情况,而呼和浩特市照明管理处累计拖欠呼和浩特供电局金桥分局路灯电费近54万元。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多次追讨欠费无果的情况下,我们对这些路段的路灯采取了停电措施。依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的相关规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记者随后又分别走访了呼和浩特供电局新城分局、旧城分局、金川分局后得知,各分局也均存在路灯管理部门欠费的情况。那么,呼和浩特市照明管理处到底欠供电部门多少电费?7月18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2004~2010年,呼和浩特市照明管理处累计欠呼和浩特供电局路灯电费约158万。呼和浩特供电局营销配电处副处长高娃向记者介绍,历史欠费问题直接影响了公司的电费回收率,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公司的整体营运。高娃说:“照明管理处的相关领导已经与我们就欠费问题进行了沟通,并且达成了部分协议。”
【原因】漏报电费少拨款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近年来,呼和浩特市路灯电费的支付情况为:路灯管理处按照路灯线路电表显示的用电量,上报呼和浩特市建委,再由建委向呼和浩特市财政部门申请费用。申请完毕后,费用由呼和浩特市照明管理处上级单位拨付给呼和浩特供电部门。既然路灯电费有固定的财政拨款,又是什么原因造成欠费的呢?
7月18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照明管理处了解到,2004~2009年,照明管理处和供电部门的电费数目始终对不上,针对这一情况,呼和浩特市照明管理处与呼和浩特供电局共同组成了排查工作组,对呼和浩特市所有的路灯线路的电表进行排查。经过排查,先后发现有12块电表的用电量没有列入电费统计范围。由于申请的财政拨款当中没有这部分资金,双方的电费数目自然就无法统一。呼和浩特市照明管理处副处长李强说:“首府近年来城市建设力度加大,许多街道的供电线路均有所变动,一些电表在我们的掌握之外,而供电部门一直在按照用电总量来统计费用,这直接导致了数目对不上。”
记者另外从供电部门了解到,导致欠费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供电部门和路灯管理部门对于电费的计算方式不同。呼和浩特供电局营销配电处副处长高娃对记者说:“双方计算电费的方式不同,出来的结果自然也就不同。一直以来,供电部门是按照有关规定,依据《专变用户电费结算方式》来进行路灯电费计算的,而路灯部门则是按照自己的方式计算。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特意将《专变用户电费结算方式》提供给了对方,经过协商,双方最终就路灯电费的计算方式达成了共识。目前,这一问题已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