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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内蒙古红十字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内蒙古新闻网  11-07-27 10:34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了解到,为切实维护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力,经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8月中旬,在全区红十字会系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本次自查自纠的范围包括:自治区红十字会本级、12个盟市红十字会和101个旗县市区红十字会、7个开发区红十字会。

  据介绍,自治区红十字会从2006年开始,把各级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的审计工作列入了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强化了募捐款物的使用管理机制。5年来,自治区、盟市和旗县级红十字会均没有发生违规违纪问题。这次在全区红十字会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目的是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实现廉政建设制度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募捐资金物资监管体系更加完备、使用效益更加显著、捐赠人和社会各界更加满意、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更加稳固的目标。(记者刘 昕)

[责任编辑 王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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