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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强制超期液化石油气瓶“退役”
内蒙古新闻网  11-07-29 11:02 打印本页 来源: 乌海市政府信息网  
 

  超年限或超过检验周期而未检验的液化石油气瓶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据统计,全市目前有“超期服役”的液化石油气瓶近千只。面对这些“超期服役”的液化石油气瓶,近日,市质监局开展了让超期的液化石油气瓶“退役”的专项行动。

  在此次行动中,市质监局一方面要求各液化气充装单位严禁充装超期瓶、不合格瓶、报废瓶和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瓶,另一方面要求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对报废的液化石油气瓶统一进行处理。

  据了解,目前,乌海市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共有两种,一种是1996年10月1日以前生产的,简称“螺丝瓶”,这种“螺丝瓶”9月底前必须实施报废处理,不得继续使用。另一种是1996年10月1日以后生产的“焊接液化石油气钢瓶”,简称“焊接瓶”。

  按照相关规定,液化石油气瓶的使用期限是15年。市质监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可通过气瓶护罩上刻有的钢印查看生产日期是否超过15年,如果家中有超期、超期未检或临近报废年限的液化石油气瓶,请及时与供气单位联系更换。(张程)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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