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下午,磴口县纳林套海农场职工李某途经磴额线28公里附近时,发现一人一动不动地趴在路沟中,随即报了案。磴口县交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路沟中趴着一名男子,此男子已无生命体征。另外,路沟内散落有汽车的银灰色漆片及右侧反光镜后盖、右侧挡泥板碎片,经磴口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人员对死者初步检验,死者无明显钝器伤及勒痕,此现场应为交通事故逃逸现场。
磴口县交警大队初步断定,逃逸车辆应为银灰色小汽车,随即成立了调取监控组、排查组和调查走访组对此案展开调查。
7月25日17时许,排查组传来消息,民警在巴彦高勒镇朝霞路一个偏僻的小型修理厂内发现一辆正在修理的银灰色长安铃木小汽车,该车右侧反光镜及前挡风玻璃均损坏严重,经询问修理工,该车是24日12时左右送修的,送修人称是在高速公路上碰撞护栏所致,该车有重大嫌疑,民警将现场提取的反光镜后盖与该车进行比对确定该车就是肇事逃逸车辆。25日20时40分许,杨某某迫于压力到磴口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审问,杨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7月23日20时40分许,杨某某驾车由纳林套海农场向乌海方向行驶,行至事发地点时,在会车过程中将行人撞入路沟后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白忠义 通讯员 张如意 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