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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督促包鄂游泳场所尽快解决问题
内蒙古新闻网  11-07-29 15:30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为加强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游泳安全,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于7月19日~24日对鄂尔多斯市和包头市的9家游泳场所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分别对鄂尔多斯市的3家游泳场所和包头市的6家游泳场所进行督查,其中室内游泳场所8家、室外游泳场所1家。从督查结果来看,各游泳场所均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大部分游泳场所能够按要求进行游泳池水及浸脚池水的更换工作。

  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所查各游泳场所均存在消毒药物无标志或标志不全以及索证不全、人工添加消毒药物等现象。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监督所未对辖区内游泳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游泳场所未对游泳池水及浸脚池水进行自检及公示。包头市各卫生监督所未能按要求对游泳池水水质进行每周1次检测,且不检测尿素。另外,包头天赋度假村游泳池无自动循环、过滤消毒设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督查组要求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要求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对包头天赋度假村游泳池依法实行关停,以确保人民群众游泳安全。(记者 段丽萍 通讯员 安秀伟 金明哲)

[责任编辑 王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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